有一部分人自己在服裝店公司中出任法定出席會議人,此后有了和其他人獨自合伙開公司的決意,那么這種狀況下還能擔任法定代表人嗎?
根本境遇中會有一些人有類似于的不解,上面我們就這個難題來討論一下!
1、輪流有限法律責任公司必須開一個
《法規》規定,一個自然人只可以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同時,這個一人有限公司必須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按照規定只能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為了與普通的參股相劃分,有自然人股東的一人有限公司在銷售結構登記時的公司類型被描繪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有法人的一人有限公司被稱作“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雖然設立了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后就不能在成立另外的一人有限公司了,但其他型式的公司也是可以成立的,并且可以在其中擔任法定代表人。
例如股份公司就可以開很多個,一個自然人可以開n個股份有限公司。若果自己開了一家一人公司,還可以自由選擇和其他老朋友或親屬合伙開股份公司,掌控好股份的比重,要是想超過所有人控制公司的效用可以讓自己入股99%,這樣其實和一人公司合法性上是少于的。
除此之外還可以回避注冊個人外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一個自然人設立獨資企業和工商戶的生產量在法律上是不會受限制的,不過這兩種主體都沒有法定代表人。
雖然較低來說責任危險性會大一些但是設立、變更、注銷的流程都相當直觀。個人獨資企業也可以設立辦事處,意在來不斷擴大經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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