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不知道勞務派往和勞務承包的區分,后面我帶*參見出來,了解到一下兩者的區別
一,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的理論
(1)勞務派遣指的是由勞務派遣管理機構或企業與派遣工會制訂勞動合同,把富農派向其他用工基本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付清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類型。
(2)勞務外包指的是承包方將其一小銷售業務和工作內容可交由承包方完工,發包方按照答應向承包方支付外包的費用;
二,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的資質要求
(1)勞務派遣:增資小于大于總金額二百萬元,有與推展業務兼顧的分開的經營活動場所和軍事設施和有不符法律、行政機構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稅制還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向勞動國家政府申請行政許可,經過許可的,才可以行政處分辦理公司登記。
(2)勞務外包: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概念,也可以是個人;
三,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的法律矛盾
(1)三方關系;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的勞務派遣合同關系;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裁員的勞動合同關系;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的實際用工關系;
(2)沖突關系;發包方與承包方相互的合同關系;承包方與外包員工的勞動法律關系;
四,自己飽受危害時,各有不同的區別
(1)造成了員工損害時,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能夠擔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2)除了必須確保能提供者必須的安全性生產條件限于,發包公司或機構不須對承包方員工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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