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區別
1、定義不同,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2、稅收優惠政策不同,小規模納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
不必繳納預提稅,不必負擔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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