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年終獎金并入綜合所得的公式為:個人所得稅稅額=[(累計工資額+年終獎金收入額-5000×12-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其他扣除)×預扣稅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年終獎金單獨計算的公式為:個人所得稅稅額=年終獎金收入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符合相關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
不必繳納預提稅,不必負擔稅收
高效快捷,費用公開
便于核定
提升形象、顯示實力
利于企業申報
注冊方便,時間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