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2019年最新標準:
1.原有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是: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萬以下,實際稅率按10%來征收。從2019年開始,此優惠提高至300萬。
2.2019年開始,年應納稅所得不超過100萬的部分,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減按5%來計算。
3.2019年開始,年應納稅所得不超過100-300萬的部分,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減按10%來計算。
舉例:應納稅所得額280萬
1、應納稅所得額100萬部份=100*25%*20%=5萬
2、應納稅所得額100萬-300萬部份=180*50%*20%=18萬
3、最終應納企業所得稅=5萬+18萬=23萬
引用資料:生產企業增值稅退(免)稅辦法?
解決時間:2022-06-23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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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業2019年最新標準:
1.原有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是: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萬以下,實際稅率按10%來征收。從2019年開始,此優惠提高至300萬。
2.2019年開始,年應納稅所得不超過100萬的部分,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減按5%來計算。
3.2019年開始,年應納稅所得不超過100-300萬的部分,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減按10%來計算。
舉例:應納稅所得額280萬
1、應納稅所得額100萬部份=100*25%*20%=5萬
2、應納稅所得額100萬-300萬部份=180*50%*20%=18萬
3、最終應納企業所得稅=5萬+18萬=23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十二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規定:“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規定:“
二、本通知第一條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