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一部分應發行的股份,剩余的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成立公司。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程序主要包括幾個方面。
1.發起人認購公司股份
發起人在得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以公開募集的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后,發起人所認購的公司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而且只有在發起人繳足所認購的股款后,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剩余的股份。
2.制作招股說明書
發起人向社會公眾公開募集股份,應當依法制作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是向社會公開的募股承諾,是發起人向非特定人群發出的募股請求,因此說明書應該實事求是地陳述有關事實。招股說明書是發起人向社會募股的必備文件,只有經過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才能予以公告。
3.簽訂承銷協議和代收股款協議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應該和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承銷協議,而且還要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的協議。
4.申請批準募股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向國務院的證券管理部門遞交募股申請,并報送主要文件。
如果沒有得到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準,那么發起人就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會根據募股申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再決定是否予以批準。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已經做出批準的募股申請,如果事后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情形,應當馬上予以撤銷。
5.公開募股
發起人被批準向社會公開募股后,應當向社會公告自己的招股說明書,并且還要制作認股書。認股書應該列出招股說明書所列的事項,由認股人填寫具體的認股數額、金額、具體的住所,并簽名、蓋章。認股人按照自己具體的認股數繳納股款,股款繳足之后,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6.召開創立大會
認股人繳清股款并結束驗資后,發起人應該在30天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創立大會由全體認股人組成)。發起人應該在創立大會召開前15天內通知或是公告會議召開的具體日期。
創立大會應該由代表股份總數50%以上的認股人出席才可以召開。創立大會的主要職權是:
(1)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
(2)審議發起人關于公司籌辦情況的報告。
(3)審議通過公司章程。
(4)對公司的設立費用進行審核。
(5)公司經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或是發生不可抗力直接影響公司設立的,創立大會可以做出不設立公司的決議。
需要注意的是,創立大會在就上述事項做出決議時,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認股人所持有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7.申請設立登記
董事會應該在創立大會結束后30天內申請設立登記。公司登記機關從接到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申請之日起30日內做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對那些符合《公司法》規定條件的公司,發給營業執照。股份有限公司以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為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應當予以公告,并且將募集股份的具體情況上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備案。
引用資料:分公司法人變更必備材料,都準備全了嗎
解決時間:2022-05-29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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