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外商投資企業登記中對經營場所有什么特殊規定?
答:外商投資企業登記中對經營場所規定的把握應與內資企業基本一致。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無償使用的,提交產權人提供使用的證明文件及產權人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能夠證明產權歸屬的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文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二)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
解決時間:2022-03-29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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