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體工商戶逾期年檢有何處罰?
答:個體工商戶在規定時間內未申請驗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告知,責令限期申請驗照。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七條:根據《條例》第十條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逾期不辦理驗照手續且無正當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收繳其營業執照及其副本。
異地經營的個體工商戶逾期不辦理驗照手續的,由經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繳其營業執照及其副本,并退回原登記的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銷。
解決時間:2022-05-07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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