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跟最好的朋友合伙開公司!”這是電影《中國合伙人》經典臺詞。為什么呢?因為一旦一起創業,無論是朋友還是兄弟都有可能反目成“敵人”。這其實就是創業中合伙人的“坑”。
合伙人的問題是很多創業者遭遇過的最傷心的坑,因為這個問題導致企業灰飛煙滅,創業者分崩離析,甚至再也不敢創業的也不在少數。
其實合伙人的問題基本都是創始人自己造成的:沒有從一開始就考慮清楚,要不要合伙人?要找什么樣的合伙人?與合伙人的規則該怎么確定?將會產生哪些問題需要怎么處理?
這些問題沒有想清楚,沒有安排好,往往會導致把能在一起奮斗創業的兄弟變成了“敵人”,這對雙方來說都是非常遺憾的事情。
在我們走訪的創業企業中,遇到合伙人問題的不在少數,輕則傷了和氣,影響了公司發展,重則產生嚴重沖突,甚至對簿公堂。
究其原因,有文化上的問題。中國人大多比較含蓄,當面不好意思談利益和規則。覺得大家都是好朋友,怎么都行,不用分得這么清。其實這里面隱含著巨大的風險,每個人對每件事的理解其實都是不一致的。不明確約定好,一旦遇到問題,就開始產生裂痕,對對方的人品產生懷疑,甚至變為人與人之間的爭斗,從怎么都行到怎么都不行。
因此,有的創業者表示找合伙人創業千萬要謹慎,如果沒有非常合適的人,寧可自己干。否則你會發現,與合伙人合作,處理合伙人的問題,比創業本身更難,更折磨人。
也有創業者表示合伙人問題很難處理,如果公司賺到錢了,有了利益,心態會變,對分配不滿意,對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觀點不一致。沒有賺到錢,心態也會變,損失了時間和機會成本,相互埋怨。所以,創業能自己做就先自己做,可以在需要的時候找合作伙伴,但不能是有股份的合伙人,否則后患無窮。
創業,說到底是自己的夢想,一切都得自已扛。
而有位資深創業者在談及這個問題,坦言:不能白給股份,否則對方不會珍惜。原來他們公司有四個合伙人,除他之外,另外三人分別負責技術。市場和管理。然后贈送了他們每人一定的股份,但正是因為白給的,大家不會去珍惜,覺得來得太容易了,后來公司真正遇到困難的時候,都沒有當成自己的公司,還得自己頂上,但很多問題靠自己一個人是頂不住的。
我有朋友也曾遇到合伙人退出的問題,但他說現在回想起來也不知是禍是福。原來他與合伙人各占50%股份,對方出于各種現實原因不得不中途退出了。這當時給楊曉林帶來很大壓力,無論是信心上還是資金上,都覺得孤立無援。但后來他反思到,如果當時對方不退出,一直保留這種五五分成的股份結構,也是有很大風險的。
在談到合伙人的坑時,還有創業者直言道:
“不靠譜的合作伙伴是創業的一個大坑。所有的問題, 到最終都能歸結為人的問題。理念不一致、道德底線不同的合作伙伴,有可能給你帶來滅頂之災。
“曾與人合伙開辦了一家民宿。因為缺少行業經驗(親子旅游與親子民宿,看似很接近,其實非常不同,絕對不能高估自己在某個行業的專業度)。過程一波三折,雖然民宿最終開業,但合作伙伴當初承諾的專業的、穩定的民宿經營團隊根本不存在,到目前為止,經營情況仍非常飄搖。”
從以上三個真實案例可見,合伙人的問題各有不同。我們僅從以下三個角度來談合伙人的問題:要不要找合伙人?找誰來當合伙人?如何與合伙人合作好?
一、創業是否需要合伙人?
創業要不要找合伙人,與選擇哪種創業類型有關。“高舉高打”型創業,就非常需要合伙人。
這種創業不是劃小舢板,而是駕馭巨輪,上面除了需要船長,還得有在各方面能獨當一面的將才。大家同舟共濟,當成自己的事業來一起拼搏,才能起錨遠航,到達遠方。
中國著名天使投資人徐小平在多個場合旗幟鮮明的表示:
創業必須要有合伙人,否則做不大。他不會投資沒有合伙人的創業項目,哪怕這個創始人是從世界頂級公司出來的頂級技術專家。他說真格基金所投資的項目,凡是沒有合伙人的,都會遇到非常大的發展困難。
徐小平認為,沒有合伙人的創業者,要么是沒有魅力能吸引到合伙人與你一起創業,要么是胸懷與格局還不夠,或者是認知水平還達不到充分意識到合伙人的重要性,反正無論是哪一點,都不是一位優秀到能馳騁干里的創業者。
有研究表明:超過94%的高成長企業都是由合伙人共同創建的。比爾。蓋茨和保羅。艾倫的合伙創建了龐大的微軟帝國;拉里。佩吉和塞爾吉。布林的合伙創建了全球搜索引擎Google;馬云的阿里巴巴傳奇,離不開他背后的蔡崇信和一開始奮斗的“十八羅漢。”
合伙人最大的作用是能補足自己的短板。優質的合伙人,能進行坦率的溝通,有不同意見的時侯,能有溝通的機制和方式。而不是當面無法溝通,將不滿積壓在心里。
除了能力互補,相互進行糾偏之外,合伙人之間還要有精神的默契和相互鼓勵,“一個人走得更快,一群人走得更遠”。
要想“大創業”,把事業做大,尤其是要想去融資的,就得要合伙人。有幾個能力互補,志同道合的人來一起做事,一起爬雪山、過草地扛子彈,才能相互促進,發展認知水平。如果想要“小創業”,做小生意,自由自在,實現小夢想,解決社會的小問題,未必得要合伙人,完全可以自己干事業。這也是一種創業和生活方式,無可厚非。
總之,歸納起來就是“小生意,單獨做;大事業,合伙干”。
二、創業如何物色合伙人?
高校出來的創業團隊,往往都是找同學當合伙人。因為有著層次接近的認知水平,相互之間比較熟悉。但其實也不能因為熟悉好溝通就選為合伙人。根據走訪調查,我們歸納了以下這幾種人不宜當合伙人:
(1)不能在創業項目,上持續做出貢獻的人。
合伙人是要一起長期奮斗的,這不是交朋友,朋友可以是松散自由的,但合伙人必須是一起出力的。如果做不到可以當局外的參謀,或者只做一個階段的貢獻,那可以按照項目模式支付費用。
(2)價值取向不一致的,重短期利益的偽創業者。
(3)人品不合格的,比如偷奸耍滑、光說不做的人,做事的時候不出力,而只知道爭奪利益。
(4)心智不健全的,只看到自己的貢獻,看不見別人的付出,動輒覺得所有功勞都是自己的人,千萬不能作為合伙人。
三、創業如何團結合伙人?
有創業者曾經遇到過涉及合伙人與股份的“坑",主要原因是對股東協議不夠重視,存在一些問題。創業團隊往往會在開創企業之初因為經驗不足或者過于樂觀,沒有訂立詳細合理的股東協議,只有簡單的口頭約定。而公司章程也是用的通用版的公司章程,除了填寫股份比例,其他具體的條款都沒有寫明,這為后面的紛爭埋下了伏筆。
該創業者覺得,股東協議或公司章程里面必須包含一個詳細的回購條款以及股份轉讓價值的計算方法。今后萬一有股東主動或被動離開,都在一個大家都認可的框架下進行協商解決。大部分的糾紛都是由于誤會、草率和缺乏法律知識造成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創始人想拉一位朋友入伙,發揮他的專長,一起創業,說給他10%的股份。這個股份,是要出錢買還是白給?是去工商登記還是創始人代持?是一直保持10%還是到哪輪融資之前?融資之后怎么稀釋?是否會出現需要股東增資的情況?如果到時侯拿不出錢增資會如何稀釋?
如果企業虧損了要承擔10%的債務嗎?是否擁有和股份比例一致的決策權?股東可以參與哪些問題的決策?如果要退出,股份可以轉讓嗎?如何議價?議價不成如何處理?
上面每一個問題,如果沒有確定好,都會導致反目成仇的后果。這其實都是通過技術手段可以規避的,參照合伙人規則范本,一開始明確好合作模式,以及退出模式,不要怕不吉利,合作之前先談好怎么“分手”。
引用資料:代理記賬,幫助企業建賬記賬
解決時間:2022-04-09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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