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要注冊或使用的商標是否與在先商標構成混淆?在《專利法》中,避免消費者的混淆處于核心的位置。但是,判斷兩個商標是否近似具有較大的主觀性,這更像是藝術而不是科學。這里的“混淆”有兩種不同的含義。
第一種含義是指,它意味著如果消費者本來希望買到帶有商標A的商品,結果買到了商標B的商品,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確定商標A和商標B構成了混淆。
第二種含義是指,消費者雖然識別出商標B與商標A有所不同,但是會認為兩者均來自同一家公司,或者認為是來自有一定的關聯性兩家公司,例如,兩家公司為母子公司或者存在股權關聯。例如,如果市面上有Apple牌的收音機銷售,消費者就很有可能會認為這是蘋果公司制造的,或者至少是與蘋果公司有關系。
在判斷要注冊或使用的商標是否與在先商標構成混淆的過程中,可以通過以下問題進行判斷:
1.標有兩個商標的商品是否通過相同的市場渠道進行銷售?
2.相關商品在市場上是否具有競爭關系?
3.兩個商標在發音、外形、含義三個方面的近似性程度有多大?
4.兩個商標的顯著性強弱如何?
5.標有兩個商標的商品價格高低? (這個問題的目的,是要確定當消費者購買相關商品時會用多大的注意力來判斷其來源)
6.兩個商標是否擁有相同的消費者群體?
7.商品使用者是否曾在不同的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或者是否將來有可能這么做?
引用資料:商標撤三 有這些情況就不必擔心了
解決時間:2022-03-18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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