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上海嘉定沙井的個體戶,想知道緩繳個人所得稅的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定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其中,個體工商戶實行簡易申報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暫不扣劃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劃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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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看后秒懂!在北京如何注冊外資公司
解決時間:2022-02-05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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