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涵因為與同事發生了一點小摩擦,一氣之下便向公司提交了離職申請。一個月之后,李博涵如愿以償地從工作了兩年的公司離職。
離職后,李博涵休整了一段時間,便開始尋找新的工作。不過,李博涵面試了多家公司,都沒有找到合適的。而且這些公司不論是規模還是福利待遇,都不如他原來就職的那家公司。于是,李博涵萌生了向原就職單位提出復職申請的想法。
事實上,職場中有不少像李博涵這樣的人,他們因為一時沖動而申請離職,但最終發現還是自己原來就職的單位好,所以又想復職。對于公司來說,這種情況既有好處,也有弊端。它的好處在于能讓優秀的員工回流,可以增強公司的整體戰斗力,而且老員工對于工作崗位中的各項事務也比較熟悉,不用進行培訓,就可以直接投入工作。其弊端是可能會引發員工離職熱潮。因為員工會覺得“既然離職了還能復職,那我為何不先離職去找其他更好的工作?如果沒有找到更好的,我還能復職”。在這種僥幸心理的驅動下,可能就會有一些員工提出離職申請,從而給公司帶來管理及業務上的麻煩。所以,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有必要制定一個完善的復職通道。
首先,公司應該規定只接受管理層員工的復職請求,不接受普通員工、基層員工的復職請求。因為管理層員工一方面掌握著公司很多重要的商業信息,另一方面他們屬于高素質人才,對公司的發展起到了較大的促進作用。尤其對于大型公司來說,其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
其次,公司應該詳細了解員工復職的原因。既然員工離職是有原因的,那么員工復職肯定也是有原因的。而且,從員工給出的復職原因中,公司就可以判斷員工是否能繼續在原崗位中發揮作用。例如,員工復職的原因是因為薪資和福利待遇,這就意味著其他公司的薪資和福利待遇不如原公司好,這樣的員工復職之后,就會安心地、努力地工作。但如果員工是因為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而申請復職,那么這類員工之后還會提出離職申請,因此,這樣的員工是不適合回聘的。
最后,公司應規定復職員工入職后,其薪資和福利待遇仍按原標準對待。目前,有一些求職者認為,工作經歷越豐富,薪資越高。在這種觀念的驅使下,很多員工就會選擇頻繁跳槽。尤其是有些公司設立了復職制度,更是讓想要借助跳槽來加薪的員工看到了希望。針對這種情況,建議公司設置復職通道時,一定要明確規定復職員工的薪資和福利待遇不變。同時,這也能讓復職人員心中有數,公司不會因為員工復職而降低原先的薪資標準,這樣也能鼓勵優秀的離職員工復職。
關于員工復職,人力資源界的知名專家李宏飛曾說:“職場人應該有一個清晰的職業規劃,如果原就職單位更適合自己的職業發展,就應該抓住機會選擇回歸,離職之后再回來本來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不要因為個人的顧慮而妨礙自身職業的發展。”這段話是針對復職員工說的。但與此同時,公司也有重新選擇員工的權利。為了提升公司的競爭力,公司有必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員工復職制度。
引用資料:棗莊外資公司注冊需要多少錢呢?
解決時間:2021-10-24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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