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楊浦注冊的商標 以后是被提撤散了 進行答辯的話若是失敗該怎么辦呢?
對商標局撤銷或者不予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在撤銷復審環節,需要對商標局所列舉的相關信息進行理由陳述,并列舉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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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商標注冊能否成功,這三個因素至關重要
解決時間:2021-10-0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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