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百法》第三條規定: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度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經營不善欠下了不少的債務,一些法人代表沒有能力償還,于是就會做出轉讓公司的決定。在對公司進行轉讓之后,法人代表就覺得知公司不是自己,自道然就沒有了責任。那么,公司轉讓后法人還有責任嗎?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以其全部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內只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權利,并不是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擔民事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容,不影響公司責任承擔。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東,則需要對公司承擔股東出資義務,以認繳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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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公司轉讓之公司股份轉讓協議怎么寫
解決時間:2021-09-27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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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現在出了什么問題?
你們之前沒簽轉讓協議
那有沒有其他協議約定?一般來說是應當簽訂轉讓協議的,我需要了解更多情況才能進一步為您出主意,要不咱們電話溝通一下吧,我會盡力維護您的合法權益。400-165-9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