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包括變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擔,法定代表人只是負責處理公司的債務問題,真正承擔公司債務債權責任的還是公司,而公司的錢是股東投資的,所以“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股東”影響很大。如果公司是轉讓過來的,那么在轉讓之前一定要確定該公司是否將所有的債務債權都處理干凈,包括有沒有欠稅、銀行有沒有貸款沒還等等。且雙方所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都會約定:原債務由原股東承擔。如果原股東有隱瞞債務的情況,那么是可以追究其責任的,但很可能需要新股東先承擔,再向原股東追償。詳情咨詢聯貝財稅400-165-9298
引用資料:閔行個人專利轉讓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解決時間:2021-09-24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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