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不續展,重新申請是可以的,但是存在很大風險,一方面是商標局審查標準是動態變化的,10年前能夠核準的商標,現在不一定也能核準。另一方面如果商標馬上要到期采取重新申請,如果新申請商標的實質審查已過了商標有效期,有可能他人申請的相同或近似商標要早于您新申請的商標,這樣您的申請就相對落后,可能會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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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時間:2021-09-15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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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十年前注冊一個商標容易,現在辦理續展注冊手續也很簡單,但今天要想再重新申請一件新商標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因為現如今我國一年就有十幾萬件的商標申請量,新商標撞車的可能性非常之大,且審批手續達一年半之久,這對一個企業的經營發展來說十分不利。因此商標到期后,續展最為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