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關于外商投資企業注銷流程,時間,資料的內容
一、外商投資企業注銷程序
1、董事會決議通過
2、投資方(股東)批準
3、商務部門批準
4、成立清算組,清算資產,公告,出具《清算報告》
5、稅務(國稅、地稅)登記證注銷
6、海關、財政、統計部門注銷核準
7、外匯登記證注銷(外幣、人民幣購匯后匯出,外幣、人民幣賬戶銷戶)
8、工商(營業執照)注銷
9、組織機構代碼證注銷
10、勞動登記證注銷
二、外商投資企業注銷的時間
企業清算開始之日為企業經營期限屆滿之日,或者企業審批機關
批準企業解散之日,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或者仲裁機構裁決終止企業合
同之日。企業清算期限自清算開始之日起至向企業審批機關提交清算
報告之日止,不得超過180天。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清算期限的,由
清算委員會在清算期限屆滿前15天內,向企業原審批機關申請。延長
的期限不得超過90天。
三、辦理注銷工商登記提交的資料
1、申請報告(2份)
2、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資企業(分支、辦事機構)注銷登記申請書》(2份原件)
3、董事會關于企業注銷的決議(2份原件、1份復印件)
4、《批準證書》正本和副本2(原件)
5、企業在市級報刊上三次公告的證明資料(2份原件、1份復印件)
6、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1份原件、1份復印件)
7、海關出具的守稅證明(1份原件、1份復印件)
8、經董事會確認的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2份原件、1份復印件)
9、經董事會確認的清理債權債務完結的報告或清算組織負責清算債權債務的文件(1份原件、1份復印件)
10、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1份原件、1份復印件)
11、工商局企業信息卡(LC卡)
12、企業公章
13、代理(辦理)企業登記信息表
14、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
如果您有更多疑問或者需求,歡迎咨詢聯貝財務企業顧問有限公司
解決時間:2021-06-26 15:34
鄭重提示:線上咨詢不能代替面談,財稅顧問建議僅供參考!
您好,注銷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董事會決議;清債完結的報告和相關文件;稅務機關以及海關出具的完稅證明;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公司印章及印模;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法律法規規定的應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注銷程序
1、董事會決議通過
2、投資方(股東)批準
3、商務部門批準
4、成立清算組,清算資產,公告,出具《清算報告》
5、稅務(國稅、地稅)登記證注銷
6、海關、財政、統計部門注銷核準
7、外匯登記證注銷(外幣、人民幣購匯后匯出,外幣、人民幣賬戶銷戶)
8、工商(營業執照)注銷
9、組織機構代碼證注銷
10、勞動登記證注銷
注銷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董事會決議;清債完結的報告和相關文件;稅務機關以及海關出具的完稅證明;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公司印章及印模;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法律法規規定的應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注銷程序
1、董事會決議通過
2、投資方(股東)批準
3、商務部門批準
4、成立清算組,清算資產,公告,出具《清算報告》
5、稅務(國稅、地稅)登記證注銷
6、海關、財政、統計部門注銷核準
7、外匯登記證注銷(外幣、人民幣購匯后匯出,外幣、人民幣賬戶銷戶)
8、工商(營業執照)注銷
9、組織機構代碼證注銷
10、勞動登記證注銷
外資企業注銷的具體流程
二、涉及國家規定準入特別管理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經營期限滿前提前解散的,需經審批機關(經濟促進局)批準或經人民法院裁定解散;
三、依法成立清算組并執行開展清算活動:
四、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由股東會或法院確認;
五、稅務注銷預審;
六、稅務部門向企業出具清稅文書,并推送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七、企業持營業執照向市場監督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注銷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董事會決議;清債完結的報告和相關文件;稅務機關以及海關出具的完稅證明;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公司印章及印模;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法律法規規定的應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注銷程序
1、董事會決議通過
2、投資方(股東)批準
3、商務部門批準
4、成立清算組,清算資產,公告,出具《清算報告》
5、稅務(國稅、地稅)登記證注銷
6、海關、財政、統計部門注銷核準
7、外匯登記證注銷(外幣、人民幣購匯后匯出,外幣、人民幣賬戶銷戶)
8、工商(營業執照)注銷
9、組織機構代碼證注銷
10、勞動登記證注銷
辦理外商投資企業注銷登記的申請材料如下:
1、《外商投資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原件)
2、原審批機關同意注銷的批準文件(原件;經營期限屆滿的毋需提交)
3、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原件)
4、經依法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原件)
5、刊登注銷公告的報紙報樣
6、稅務、海關的完稅證明(原件)
7、企業設有分支(辦事)機構的,需提交分支(辦事)機構的注銷登記證明
8、營業執照正、副本
9、其它有關文件
注:清算委員會持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及清算報告,向審批機關送件申請,政府機關批準申請的出具批復文件。
清算委員會自成立之日起的60日內,需要在省級報紙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報告。